一、包括范围:本章定额由砖基础、砖墙;砖柱、空斗墙、空花墙、填充墙;其他砖砌体;毛石基础、砌体;独立柱;砌景石墙、蘑菇石墙等工程内容组成。
二、砖规格:定额中的砖规格是以标准砖240*115*53毫米及八五砖216*105*43毫米。墙身厚度计算规定:半砖墙以砖宽、一砖墙以砖长,一砖以上按砖间加1厘米灰缝计算。
三、砌体厚度:计算砖墙体积时,砖结构以标准砖及八五砖为准,其厚度规定如下:
砖 规 格 |
单位 |
1/4砖 |
1/2砖 |
3/4砖 |
1砖 |
11/4砖 |
11/2砖 |
2砖 |
备注 |
240*115*53 |
毫米 |
53 |
115 |
178 |
240 |
303 |
365 |
490 |
标准砖 |
216*105*43 |
毫米 |
43 |
105 |
158 |
216 |
269 |
331 |
442 |
八五砖 |
四、砂浆标号:砌体中砂浆标号,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,应根据设计规定的标号计算,但人工和砂浆数量不变。除砖圈梁外钢筋砖过梁及砖石旋,比墙身提高砂浆标号因素,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,不另增加。
五、定额换算:
1、墙体砌筑中,因艺术形式需要造成操作难度,已在定额中作综合考虑,不予换算。
2、砖石旋、砖过梁、腰线、砖垛、砖挑檐等墙体线脚,除定额注明者外,均并入墙身内计算。
3、砖圈梁使用砂浆标号不同时,应另列计算项目,进行计算。
4、砖过梁、砖圈梁砌体内的钢筋用量,应根据设计施工图按“砖砌体内钢筋加固”定额子目另行计算,定额中已包括钢筋安装人工。